關于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后督查情況的通報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2010]67號
關于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后督查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寶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業股份有限公司:
為督促上市公司切實履行承諾,解決已有環境污染問題,我部近期對2007-2008年通過我部環保核查的上市公司承諾整改環保問題的完成情況進行了后督查。本次后督查包括公司自查和區域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現場檢查兩個階段。現場檢查共涉及58家公司及其下屬127家企業,檢查的重點環保問題共計274個。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上市環保核查制度有力地推動了工業污染防治工作不斷深入,解決了許多長期積累的環保問題。本次后督查的58家公司及其下屬127家企業共有274個承諾整改事項,其中227個已經整改完畢,完成率達到82.8%。通過整改,淘汰落后產能及生產線共62臺(套),完善污染治理設施131臺(套),完成固廢綜合利用項目10項,13個項目補充辦理環評審批手續,24個項目完成竣工環保驗收,完成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及排污口規范化項目62項,督促礦山生態恢復3000余畝。
但由于部分公司環保守法意識淡漠,存在應付心態和僥幸心理,導致公司所做的環保整改承諾成為一紙空文。本次后督查發現:58家公司中有11家公司存在嚴重環保問題尚未按期整改,存在較大環境風險。主要環保問題包括未依法執行環評審批或“三同時”驗收制度、未能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未能按期完成總量減排配套工程項目、未依法處置危險廢物、污染物超標排放、拖欠巨額排污費、環保設施不完善或未安裝在線監測系統、沒有完成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等問題。這些公司不僅背離了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應誠實守信的原則,而且放任環保問題可能釀成重大的環境風險,污染環境,損害投資者利益。
鑒于以上情況,我部決定對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問題比較嚴重的公司(名單附后)予以通報批評。被通報公司應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自查問題,立即拿出整改方案,及時將環保整改情況報送我部和所在地省級環保部門,并向社會披露相關信息。請各相關環保部門對本轄區內未完成承諾環保整改任務的公司依法加大監管力度,屬于違法情形的,應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其完成環保整改任務,相關情況于2010年6月25日前報我部。
附件:通報批評公司及其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環保問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主題詞:環保 上市環保核查 后督查 通報
抄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