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關于國有企業的話題很搶眼球:從一些西方國家不合理地阻撓中國國企進入,到個別學者不恰當地對國有企業作用妄下判斷,再到久已存在的“壟斷地位”、“非市場性”討論,國有企業似乎一下子跳進話題中央。
越逢熱議,越倡冷靜。此時,我們不妨縱身一躍,跳出圈外,從更高層面、更多維度對國有企業做些理性思考。這里試舉幾例。
比如,對一些西方國家將矛頭對準中國國企,要據理力爭。一方面,國有企業并非中國所獨有。一例足以說明——相關統計顯示,全球七成以上的石油資源,都由各國國有企業控制。顯然,中國國有企業“走出去”開展經營,只要遵守當地法律法規,都是合格的市場主體,不應受到無理非難。
另一方面,這些西方發達國家應當看到這樣一個事實:改革開放尤其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中國的國有企業加速改革,全面與市場接軌。改革開放至今,在國有經濟領域,我國對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造。值得一提的是,中央企業過去有190余家,通過兼并重組,到2011年底只剩117家,而且有60%已經實現了公司制或者股份制改造,有一批企業已經成為上市公司。
因此,少數國家以所謂“非市場性”為由,將中國國企拒之門外,既無依據,也顯褊狹。
說到底,相關發達西方國家之所以阻撓中國國企進入,是沒有看清全球化時代里國際產業分工以垂直分布為主的大趨勢,把自身競爭優勢的漸行漸遠,不科學地歸因于中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進入,這是一種徹頭徹尾的貿易保護行為,不但有違自由貿易原則,也與全球化大勢背道而馳。
不過,這也從另一個角度給我們提了個醒,今后中國國有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也要下大氣力解決一些突出問題,如健全境外經營風險防范體系,完善境外資產管控體系,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補齊國際化人才短缺這塊“短板”,盡快熟悉國外法律環境、經營環境。惟其如此,才能從根本上掌握主動權,繞開可能越來越高的門檻。
又如,對個別學者對國有企業作用的不恰當言論,要擦亮雙眼。
對我們這樣一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發展中大國而言,國有企業絕非可有可無,相反,國有企業為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提供了支撐和保障,充分發揮出中堅和表率作用。在保供電、保供氣、保供油、保運輸等關鍵領域和環節,國有企業愈顯須臾不可或缺。
來自國務院國資委的信息顯示:從2002年到2011年,中央企業上繳稅金從2926億元增加到1.7萬億元,年均增長20%以上;中央企業的資產總額從7.13萬億元增加到28萬億元;營業收入從3.36萬億元增加到20萬億元。與此同時,中央企業承擔了全國幾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氣和乙烯生產,提供了全部的基礎電信服務和大部分增值服務,發電量占全國60%以上,生產的高附加值鋼材約占全國60%。
自主創新“排頭兵”、重大工程“頂梁柱”、社會責任“主心骨”、走出國門“探路者”……對國有企業的作用,有主流媒體用了這樣一組譬喻。
成績載入史冊,發展未有窮期。愈是骨干,愈推改革。這其中,有三點至為重要。一是念好“公”字經——按照國有大型企業改革公眾化、市場化的總體方向,借力資本市場,把現有大型國企改造成為上市公司,使之成公眾企業,并成為獨立的決策主體。二是念好“調”字經——繼續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健全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促進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三是念好“分”字經——通過分類指導,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大型企業實現整體上市,不具備整體上市條件的國有大型企業則要加快股權多元化改革,對有必要保持國有獨資的國有大型企業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再如,對由來已久的“壟斷”討論,要科學判斷。
放眼世界,在一些事關國計民生的關鍵性行業,實行國有壟斷經營,是國際慣例,前文提及的石油行業,就是頗具說服力的例子。這方面,我國也概莫能外。再加上我國特殊的歷史和國情,都要求我們不能盲目排斥自然壟斷和市場形成的壟斷,而是要反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際上,這也是《反壟斷法》的關鍵所在。
當下,之所以國有壟斷行業會招來一些質疑之聲,與其改革還不到位密切相關。這方面,改革的共識已經形成,重要的是,今后要打破行政分割,強化對自然壟斷的監管,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在此,一“放”一“強”很關鍵:“放”,指的是進一步鼓勵民間投資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社會事業等領域;“強”,指的是在合理收縮國有經濟戰線的同時,做強做優一批國有企業,讓他們在全球化大潮中真正能向潮頭立。
(本文章摘自4月28日《中國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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