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國有企業內部審計指導 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監督機制
發布日期:2017-06-01作者:jtsjb點擊量:10341次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的若干意見》,對完善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制度作出全面規劃和部署。審計署企業審計司主要負責人對相關問題進行解讀。
意見的核心要求:一是對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做到應審盡審、有審必嚴,做到國有企業、國有資本走到哪里,審計就跟進到哪里,不留死角;二是完善審計監督體制機制,改進審計方式方法,推動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問責到位;三是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作用,促進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部署在國有企業貫徹執行,促進國有企業深化改革,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做強做優做大,為國有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而要做到國有企業、國有資本走到哪里,審計就跟進到哪里,不留死角,就要健全完善相關審計監督體制機制。主要是:一是建立健全經常性審計機制。對國有企業每5年至少審計1次,對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任期內至少審計1次;根據需要適時開展跟蹤審計和專項審計。二是建立健全大數據審計工作機制。三是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監督機制。加強對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推動完善內部審計管理體制、制度和機制,有效利用內部審計力量和成果,同時加強對內部審計質量的檢查。四是建立健全審計機關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調配合機制。五是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及責任追究機制。六是建立健全審計結果報告和公告機制。審計機關要依法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告,被審計企業要按規定將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向社會公告,國有資產監管等部門要按相關規定將追責問責情況向社會公告。(信息來源:中國內審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