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省人社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省人社廳
關于全省創新完善統籌城鄉就業
和社會保障體制機制意見的通知
甘政辦發[2009]17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省人社廳《關于全省創新完善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體制機制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批轉,請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關于全省創新完善統籌城鄉就業和
社會保障體制機制的意見
(省人社廳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為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破除體制機制性障礙,加快勞動保障事業科學發展,不斷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現就創新完善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體制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構建和諧、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為目標,以改善和保障民生為重點,緊緊圍繞推進統籌城鄉就業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著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于勞動保障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推動勞動保障事業平穩較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把以人為本的理念落實到勞動保障工作的全過程,全面促進人的發展,滿足勞動者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基本需求,確保廣大勞動者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
(二)堅持城鄉統籌。把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作為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體制機制的重點,把就業工作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從城鎮向農村擴展,推進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城鄉、區域和群體統籌發展,使廣大勞動者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堅持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支撐力相適應。充分考慮歷史傳統、經濟實力、收入水平、消費需求、資源總量等諸多因素,正確把握全面協調可持續的基本要求,量力而行,盡力而為。適應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新要求,制定與經濟發展支撐力相適應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目標,不斷推進保障工作,努力提高保障水平。
(四)堅持實行普惠性政策和解決特殊性問題相結合。在制定政策的過程中,既要注重出臺覆蓋面大的普惠性政策,也要考慮解決具體和特殊問題,研究制定針對勞動保障的特殊性政策。要以實施民生工程為重點,切實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和困難問題。
(五)堅持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明確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有效配置社會資源,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機制,引導社會成員在充分享受就業和社會保障權利的同時,依法承擔就業失業登記和參保繳費等義務。
三、主要目標。
(一)以全民創業帶動就業,使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到2010年,全省城鎮累計實現新增就業8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6%左右;全省勞務輸轉達到500萬人,有組織輸出率達到60%,勞務收入達到450億元;培訓農民工40萬人;全省技能勞動者總量達到100萬人,其中技師和高級技師占技能勞動者的2%,高級工占20%以上。
——到2015年,全省城鎮累計實現新增就業1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左右;全省勞務輸轉規模保持在500萬人,勞務收入穩定在500億元以上;培訓農民工60萬人;全省技能勞動者總量達到120萬人,其中技師和高級技師占技能勞動者的3%,高級工占30%以上。
(二)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到2010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244萬人、164萬人、294萬人、126萬人和72萬人。覆蓋面分別達到84%、91%、98%、70%和40%;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數達到310萬人,覆蓋面達到98%。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正式啟動,10—15%的縣區納入試點范圍。被征地農民、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建立。
——到2015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273萬人、171萬人、152萬人和116萬人,覆蓋率分別達到94%、95%、85%、65%,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全覆蓋。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達到70%以上,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全省50%以上縣區,被征地農民全部納入覆蓋范圍。
四、創新完善統籌城鄉就業體制機制。
促進城鄉就業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按照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理順統籌城鄉就業管理體制,健全完善就業工作機制,逐步形成促進城鄉就業的保障制度和長效機制。
(一)理順城鄉就業管理體制。把擴大就業放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明確政府促進就業工作的重要職責。將現行的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省政府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合并成立省城鄉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城鄉促進就業工作,研究制定城鄉就業工作方案,落實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城鄉就業管理組織體系,各級政府設立城鄉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城鄉就業、職業培訓、勞務輸轉、勞務派遣、創業服務、小額擔保貸款、職業技能鑒定等業務。
(二)健全完善政府促進城鄉就業責任機制。把就業工作列入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整體規劃,完善政府目標責任和考核檢查制度。牢固樹立就業優先理念,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制定《甘肅省就業促進條例》及有關配套文件。推進積極就業政策的落實,促進城鄉勞動者實現就業和穩定就業。加強對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中介服務的指導和監督,促進就業服務事業發展。合理確定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職責,優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布局。建立覆蓋城鄉、布局合理、靈活開放的職業培訓組織體系,制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計劃,落實資金安排和任務分解,實行城鄉培訓任務統一考核的辦法。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就業權利,城鄉勞動者就業不受民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的歧視,殘疾人、傳染病病原攜帶者也享有與其他勞動者平等的就業權利。各級政府協調司法機構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就業法律工作室,負責平等就業政策落實和反就業歧視有關事務。
(三)健全完善市場導向就業機制。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方針,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強化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的作用,規范職業中介行為。健全我省勞動力調查統計制度和就業登記與失業登記制度,將在省內城鎮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納入失業登記范圍。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社會服務體系和信息服務體系,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發布制度,引導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建成布局合理、輻射力強、資源共享、運行規范、服務高效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
(四)健全完善促進城鄉就業政策扶持機制。建立有利于促進城鄉就業的產業、財政、稅收、金融、投資、貿易等政策體系,并形成長效機制。實施以促進登記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就業為取向的就業扶持政策,開發就業崗位,重點解決困難群體就業問題。實施以減少失業為取向的宏觀調控政策,規范企業減員,減輕社會失業壓力。建立促進就業政策支持體系,發揮國家宏觀經濟社會政策推進就業的作用。完善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的機制,在政府投資和項目實施時,同步開展就業崗位開發、就業登記、職業培訓等工作。建立健全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全面向城鄉勞動者開放,對城鄉勞動者實行公平就業待遇,開展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實施城鄉勞動者統一的就業服務制度。實施農村勞務培訓工程、勞務基地建設工程、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工程、勞務品牌建設工程、回鄉創業工程、農民工權益保障工程等“六大工程”,加快發展勞務經濟,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五)健全完善城鄉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機制。依托街道、鄉鎮、社區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設城鎮零就業家庭、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群體服務專門窗口,實施政策咨詢、求職登記、職業指導、崗位推介、技能培訓、勞務派遣、小額擔保貸款、社保補貼等就業援助辦法。重點消除“雙零”家庭,即消除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設立就業援助工作室,負責零就業家庭等困難就業群體的就業援助日常事務。
(六)健全完善城鄉創業服務機制。認真貫徹省政府辦公廳《批轉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促進以全民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8〕182號),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服務、創業培訓“三位一體”的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機制。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強化創業服務和創業培訓,改善創業環境,完善以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場地安排、創業培訓為主的創業扶持政策體系,穩定和完善市場準入、企業設立、投融資等方面對創業主體的支持體系。將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作為推進全民創業、自主創業的重要舉措,建立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長效機制。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開設創業服務窗口,負責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小額擔保貸款、市場跟蹤服務等。開展以全民創業帶動就業的活動,推進全民創業取